法人按揭贷款是指我行向法人客户发放的用于购置自用的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生产厂房、仓库等房产或用于购置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工程机械、车辆等动产,并以所购房产、动产作为抵押物,按贷款合同约定方式向我行还本付息的中长期融资业务。
1、降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对正常营运资金的占用;
2、产品覆盖范围广,购买房产、动产均可办理按揭;
3、贷款期限最长10年,企业可获得长期稳定资金;
4、还款方式灵活,分期还款,缓解一次性资金支付压力;
5、贷款购置的资产均为企业自用。
(一)借款人条件
1、合法成立,合规经营,无欺诈、恶意逃废债等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环保信息记录,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被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的记录;
2、借款人的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处罚或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
3、成立二年(含)以上;
4、主营业务清晰,但不得以房产出租为经营主业,现金流来源稳定;
5、按揭房产、动产用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还款来源稳定可靠,还款能力有保障;
7、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按揭房产准入条件
1、按揭房产为现房或准现房。为准现房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开发商合法经营、年检正常,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2)开发商具有所售房产的开发资格,且股东投资方实力较强;
(3)开发商或我行认可的其他法人企业同意为授信申请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2、对拟购房产为二手房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房产已使用期限原则上在15年以内(含15年),未来可使用期限在20年以上(含20年);
(2)厂房、仓库等工业房产已使用期限原则上在5年以内(含5年),未来可使用期限在20年以上(含20年);
3、产权明晰,可公开交易,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地理位置较好,应位于我行分支机构本地辖区内主城区,或当地特色产业集群经济区域;
5、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应具有独立封闭的物理空间、独立产权,禁止对采用售后包租、售后返租、承诺以租养贷等方式销售的商业用房发放贷款;
6、严控以异地房产为交易对象的法人按揭贷款。
(三)按揭动产准入条件
1、借款人对按揭动产已经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已交付动产);或者在确定的时间内可以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未交付动产),该确定的时间符合动产交付常识且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2、该动产未被抵押,不存在产权纠纷或其他影响交易或处置的法律纠纷;
3、按揭动产具有通用性,不是为借款人特别设计或生产的专用动产,有良好的流通变现能力且市场销售价格能够公开获取且较稳定;
4、按揭动产为全新、一手动产;
5、按揭动产可使用年限超过3(含)年且长于贷款按揭期限;
6、按揭动产不得为某成套设备中的一部分或附属物。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相关业务以济宁儒商村镇银行具体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业务前详细咨询当地济宁儒商村镇银行营业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