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按照《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的要求,我行将于2022年12月30日起实现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银行函证业务将由总行集中处理,各机构不再受理银行函证业务,现将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方式
我行目前受理邮寄和跟函两种函证方式。
二、受理要求
1、我行函证受理部门为济宁儒商村镇银行结算运营部,询证函中的“贵行”(即函证收件人)请填写济宁儒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填写。
3、若以跟函方式办理银行函证业务的,须提供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我行不接受被审计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询证函。
4、《银行询证函》应当加盖授权扣款账户的银行预留印鉴,函证为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章,骑缝章为公章或银行预留印鉴。
5、如不满足上述要求,我行将在收到询证函3个工作日内通知会计师事务所或跟函注册会计师。存在其他我行无法受理的情形(如我行无法核实被询证单位签章等情形),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我行将对函证做退函处理。
三、收费标准
我行银行函证业务收费标准按照官网公示的《济宁儒商村镇银行服务收费项目明细表》执行。
四、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济宁儒商村镇银行结算运营部
受理电话:0537-5137208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北路34号
投诉电话:0537-96696
感谢您对我行的理解与支持!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受理部门。
特此公告。
济宁儒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