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行通过国家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合格审慎评估,成为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基础成员。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立于2013年9月24日,是由金融机构组成的市场定价自律和协调机制。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符合国家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金融机构自主确定的货币市场、信贷市场等金融市场利率进行自律管理,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在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的指导下,我行一直高度重视利率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利率精细化改革、提升成本管控水平。同时依托总行科技业务支持,成功上线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系统,并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嵌入贷款资金定价,提升运用LPR的定价能力。此次取得基础成员资格,标志着我行在公司治理、关键财务指标、定价能力及业务系统开发等方面得到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肯定和认可,对我行参与利率市场化、提高综合定价能力方面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根据人民银行指导精神,基础成员具备发行同业存单(NCD)和大额存单(CD)等金融产品资格,这将有助于我行进一步提升精细化运营管理水平,不断丰富产品品种,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