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授信业务是银行将授信业务与支付结算业务相结合的一种创新业务,是指根据开户单位与其开户银行的协议,在约定条件成立时,由开户银行以约定透支额度为限,为客户提供用于弥补支票提示付款时资金缺口的结算垫款,以确保开户单位支票结算正常进行的新型结算服务。
济宁银行为了丰富金融产品,进一步拓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手段,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积极响应人民银行要求,迅速完成了支票授信业务系统建设工作,并与几家资信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客户签订支票授信协议。2011年9月29日,随着第一笔支票授信业务资金入账,标志着济宁银行,同时也是济宁市第一笔支票授信业务成功开办。
济宁银行支票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最高50万元,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有效期内透支次数最多4次,每次透支期限最长60天,利率及手续费按照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
支票授信业务具有定位清晰、授信程序简易、符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实际等特点,具有客户申请方便、办理时间短、效率快的优势,能有效弥补中小企业在支票结算中出现的结算账户余额不足难题,有利于中小企业节约财务成本,方便资金管理。支票授信业务的推广和应用,有利于维护支付结算秩序,进一步改善支票流通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降低因存款人非恶意签发空头支票对其自身及持票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也是解决优质中小企业资金难题的重要途径。
我行作为全市首家推出支票授信业务的银行,该项业务产品的推出,不仅填补了我市金融产品的一项空白,对提高中小企业支付结算水平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也将起到积极作用,对服务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