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济宁银行“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我行成为全市2012年度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金融机构。3月7日,李敏董事长参加了济宁市文明委全委会,市委书记马平昌亲自为我行颁发了该项奖牌。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行在业务稳健快速发展的同时,优质文明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深入开展“文明服务提升年”活动,通过与国内知名培训公司合作,对全行员工进行职业道德、管理素养、服务礼仪、感恩教育、沟通交流等多个方面的培训,并拍摄了服务礼仪示范片、实施“奖金池”制度、举办服务礼仪大赛等,树立了“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建立了规范的服务行为,切实提高了全行员工文明素养和单位文明服务水。二是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全面开展各项业务培训,内容涵盖规章制度、信贷业务、国际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前台业务等,不断提高业务熟练程度、风险把控能力、前台业务操作技能和服务效率,努力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三是增强网点服务能力。随着鱼台支行的开设,我行在全市网点覆盖率达到了100%。同时,启动网点改造与转型,不断完善服务硬件设施。并批量开设二级支行及离行自助设备,提升金融服务辐射能力。四是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冠名“济宁银行杯全国青年男子自由式摔跤锦标赛”,不断扩大济宁银行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出资在城区各主要路口相继安装了遮阳棚,“济宁银行为您遮风挡雨”,赢得了市民一致好评。落实科技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对接科技型小企业50余家,授信额度1.5亿元;作为全市第一家开办政策性小额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积极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就业和创业融资难题。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济宁银行全体员工会再接再厉,续写文明服务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