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我行部分业务规则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我行只能开立一个I类户(如儒商卡、具备结算功能的活期存折等),如在我行已持有I类户将不能再新开。
二、我行将根据监管的要求,对“在我行持有较多账户(原则上4个账户以上)”或“一个电话号码对应多个客户”的客户联系作进一步核验及清理。请您根据个人实际需求前往我行任意网点对已经不用或极少使用的账户进行销户;核实期间我行不索要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任何身份信息及账户交易信息、交易密码等,请广大客户注意个人信息保护,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诈骗活动。
三、为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活动,我行在办理开户业务时,发现个人冒用他人身份开立账户的,将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被冒用的身份证件移交公安机关。我行账户开户人确认账户为他人冒名开立的,应当向我行出具被冒用身份开户并同意销户的声明,我行将对账户予以销户。
四、自2016年12月1日起,我行账户在办理行内通存通兑,行内异地转账时继续免收交易手续费。
五、自2017年1月1日起,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并纳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涉案账户”名单的作案银行账户,我行将中止该账户所有业务。请涉案账户开户人重新前往我行柜面核实身份,如其未在3日内重新核实身份的,我行将对账户开户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暂停ATM、网银、手机银行等非柜面业务。我行重新核实账户开户人身份后,可以恢复除涉案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业务;
六、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我行将在5年内暂停其账户ATM、网银、手机银行等非柜面业务,3年内禁止其新开立账户。
七、对于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经银行和支付机构核实单位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者虚构经营场所的单位,我行不再为其开户。我行每季度排查企业是否属于严重违法企业,情况属实的,在3个月内暂停其业务,并逐步清理。
八、对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单位经营规模及业务背景等情况不清楚、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异地等异常情况的单位,我行将加强对单位开户意愿的核查。我行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面签并留存视频、音频资料等,开户初期原则上不开通非柜面业务,待后续了解后再审慎开通。
九、对单位和个人信息存在疑义,要求出示辅助证件,单位和个人拒绝出示的;单位和个人组织他人同时或分批开立账户的;有明显理由怀疑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我行有权拒绝提供开户服务。对于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我行将暂停其非柜面业务,客户可以前往我行网点重新核实身份后恢复业务。
十、通过我行自助设备发起的转账业务,除行内本人账户转账外,其他转账业务均在24小时后到账,我行账户发起的自助设备转账业务可通过我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渠道申请撤销。
十一、 通过我行非柜面(网银、手机银行)办理转账业务的,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需采用动态令牌进行安全认证,请有大额转账需求的客户持银行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网点申领动态令牌安全认证工具,以免影响您的正常使用。
十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增加了日累计笔数限制和年累计限额,客户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可自助修改,也可到我行任意网点办理。
十三、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增加了客户大额转账确认提示,客户转账时,通过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渠道转账单日金额超过30万时、企业网银渠道转账单日金额超过100万时,系统会给予转账确认的提示,客户确认通过后,业务方可办理。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敬请致电客服电话4006770537或咨询各营业网点。欢迎您继续使用我行服务。
特此公告。
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