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理财产品质押
一、产品介绍
对公理财产品质押业务是指借款申请人以自身或第三人在我行购买的对公理财产品作为质押物向我行申请办理的信贷业务,用于质押的对公理财产品仅限于我行发售的封闭式保本型理财产品,办理的信贷业务包括贷款、签发银行承兑和信用证业务。
二、产品特点
1、质押的对公理财产品仅限于我行发售的封闭式保本型理财产品;
2、需要出质人、质权人、债务人三方签订企业理财质押协议;
3、以借款人的理财份额质押作为担保方式,拓宽了企业的担保渠道,实现了企业客户理财资金的灵活多用;
4、期限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所购理财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还款期限应当与理财产品到期日期匹配);
5、利率最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可按照风险溢价原则确定上浮比例。
三、准入条件
1、申请采用理财产品质押方式办理信贷业务的中小企业,依法设立,并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
2、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经营合法合规;
4、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相关业务以济宁银行具体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业务前详细咨询当地济宁银行营业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