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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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3期个人大额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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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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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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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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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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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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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TD2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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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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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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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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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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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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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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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发行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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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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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发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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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2日-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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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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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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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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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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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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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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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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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存款产品购买当日起息,不可自动转存。
2.固定利率是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是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3.利随本清是指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定期付息是指按照约定的期限进行支付利息,到期还本。
4.本存单产品如有提前支取的按济宁银行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本存单产品仅可部分提前支取1次,且剩余转存金额不得小于起存金额。对已按周期结转的利息,支取时按“本金+应付利息-已结转周期利息”计算应支付的实际利息后,扣回多支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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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计算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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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产品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整月或整年天数(1月按30天,1年按360天),提前支取时自起息日(含)至支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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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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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额存单产品为济宁银行面向个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采用电子化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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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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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面、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智能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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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及存款证明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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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大额存单持有人如需开立存款证明,可要求发行人营业网点开立大额存单存款证明;大额存单持有人可凭大额存单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质押期间该笔大额存单银行将予以冻结,不再进行利息周期结转,待贷款还清后集中结转质押期间的产品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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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及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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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大额存单产品不可转让、不允许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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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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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为利率市场化机制下形成的存款产品。 存款人可能会承担下列风险, 因此应认真阅读本说明书及相关文本,充分认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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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传递风险:若存款人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济宁银行或因存款人其他原因导致济宁银行无法及时联系存款人,则可能会因信息无法及时传递导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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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存款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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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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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通过发售大额存单的分支机构或济宁银行网站(www.jn-bank.com)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以产品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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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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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属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基金保障范围,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本产品税收规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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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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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可到济宁银行各授权分支机构、登录济宁银行网站(www.jn-bank.com)或致电客服热线400-677-0537对大额存单产品进行咨询或对营业网点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也可以通过上述途径对个人大额存单产品相关情况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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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确认(个人存款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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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本人已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各项条款,济宁银行已依法向本人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并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本人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愿意购买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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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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